各位班级、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根据《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发〔2021〕79号)有关规定,经学生(班级)申报、答辩、学院评审推荐,现将拟推名单给予公示。
优良学风班:25国贸专升本、24财务1班
学习标兵:董思承(24金融工程1班)、翁欣晟(24工商管理)、牟志鸿(25工商专升本2班)、陈思雯(25金融工程2班)、滕晓鹭(25财务管理1班)
公示期三天(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31日),如对所公示有异议或问题,请于2026年10月31日之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馈至聂海燕老师处,反馈信息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以便及时处理。
联系人:聂海燕老师(经管楼A23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599353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