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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青山慈善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点击:日期:2026-04-29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我校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长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奋发有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青山慈善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与奖励

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名温州大学“自强之星”,授予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每人给予10000元(税前)奖励。

二、参评条件

1、25-26学年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学生资助对象;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具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上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5、上一年度已经累加获得大额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累加受助1万元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并按照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的名额上报参评人选(教育学院可推荐2人,其中专科生1人)。

2、学校评选

“自强之星”的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联评产生。参评学生每人展示汇报时间为5分钟。学校联评时间暂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要求

1、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材料。

2、上报的材料包括候选人电子和纸质版《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附件1)、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风采录》(附件3),每个学院将推荐人的电子材料在05月03日前发送至邮箱1156609776@qq.com,主题为“姓名+自强之星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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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管学院学生科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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