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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

作者:点击:日期:2026-07-13


各学院、各相关教职工: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4〕74号)文件规定,及《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申报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26〕43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建设和发展,推动人才事业发展,现组织我校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校现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应当同时满足资格条件、基本条件和竞聘标准。

(一)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业示范引领能力较强,工作绩效突出;

2.一般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一个聘期;

3.评选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以2026年6月30日计算),且聘任后能在本岗位履职至少一个聘期(专技二级岗位一个聘期不得低于3年。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重大项目<课题>的,可根据任务期限确定聘期,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业绩特别优秀,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通用)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教育行业竞聘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竞聘标准》)一类标准的现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竞聘人员,可不受以上第2点条件限制。

(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在社科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对外宣传、网络内容管理、旅游等方面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者明显社会效益;

3.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者技术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教练执训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

5.长期工作在工农林渔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一线,具有重大技术革新或者技术突破,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6.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三)应当满足相关竞聘标准:

满足《竞聘标准》规定的条件。竞聘工作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破除“四唯”倾向,强化对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

竞聘人员符合《竞聘标准》的业绩成果,应当是在聘任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期间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业绩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照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得重复计算和使用。

二、竞聘程序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竞聘,公开申报条件、竞聘程序,公示推荐人选相关情况,确保程序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双肩挑"人员向专业归口所在学院申请),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见附件2)。

(二)学院资格审查和推荐

1.材料审核。各学院岗位聘任小组严格对照《竞聘标准》,逐项核查申报人的资格条件与业绩成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2.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学院教职工人数不足15人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征求意见情况填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汇总表》(见附件4)。

3.综合鉴定。对申报人在教书育人、科研学术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见附件5)。

4.推荐报送。学院岗位聘任小组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填报《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6),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确定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结合专业技术二级岗职数现状,确定推荐名额。

(四)学校材料复审、评议推荐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公示后,组织专家评议。专家组对照岗位竞聘标准,综合运用业绩展示、履职承诺比选、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等方式开展评审,形成推荐意见。

(五)学校审定和结果公示

推荐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遴选,确定最终聘任人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于2026年7月24日下午4:00前报送至人事处705A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报送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汇总表》(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

3.《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

4.《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5.除提供符合竞聘标准的所有业绩佐证材料外,还需提供能反映工作实绩、符合基本条件的相关材料(按规定填写在竞聘表中的“其他工作业绩”一栏),并均经核对无误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学院的公章(一式一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6.申报人聘任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在本岗位履职满一个聘期的,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参与竞聘。

上述材料电子文档请以学院为单位(按“***学院专技二级岗位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rlzyk@wzu.edu.cn 。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着眼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结构现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及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控推荐人数,严把推荐质量。

(二)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凡不符合条件的,以及上一年度申报没有被评上,今年又没有新的符合条件业绩的,将不予受理。

(三)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单位相应责任,对申报中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评审;已获聘的,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撤销其聘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填写业绩时,请各学院严格把好审核关,务必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五)一般各类成果认定时,论文级别以论文发表当期学校公布的期刊等级目录为准;项目级别认定以学校现行标准为依据。具体各类成果、奖励、人才称号等级均须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五、联系方式

1.人事处:胡老师(662042),潘老师(663225)

2.纪检监察室:李老师(86598028)

附件: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标准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

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表

4.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推荐人员征求意见及民主测评汇总表

5.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综合鉴定表

6.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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